申命记:第17讲申14:1-29
申命记:第17讲申14:1-29
来源:真道分解 讲员:张得仁
1. 前言:
神的启示是渐近的,神对旧约的百姓就犹如父母对待幼稚的孩子!
2. 禁止外邦治丧仪式(申14:1-2)
2.1. 原文中儿女和圣洁的民都放在句首,作为强调身分。
2.2. 割伤身体和剃头,是古代近东普遍的服丧仪式。旧约曾经多次提及(赛3:24,15:2,22:12;耶16:6,41:5;结7:18;摩8:10;弥1:16)。
2.3. 基督徒不应做纹身之类的事情。
3. 在吃上面学习分别为圣(申14:3-21)
3.1. 卫生:猪(旋毛虫病)或食腐肉的鸟类。
3.2. 外邦宗教:蛇在全古代近东,向来是生殖女神的圣物;而乌加列的巴力阿利殷(Aliyan Baal)和塞浦路斯的伊施他尔(Ishtar)崇拜,则以野猪和猪为圣。
3.3. 部落图腾:某些阿拉伯的部落,以乌鸦为表记。
3.4. 神学:
3.4.1. 耶稣原则-内心态度(可7:15)
3.4.2. 保罗原则-食物不会叫神看重我们。(林前8:8)
3.5. 神藉物施教
“倒嚼分蹄”及“蝙蝠”的分类错误:
要以当时的生物分类知识来了解
3.6. “洁净”的重点:
3.6.1. 看重卫生,让身体健康。
3.6.2. 使以色列人与外邦人(异教徒)有分别。
3.6.3. 神是圣洁的,提醒人如果要跟神来往,就要圣洁。
3.7. 申14:21的圣经疑难:
3.7.1. 约团体中的人才愿遵守神的吩咐。
3.7.2. 乌加列文献中的一首诗,有这样一个训谕:“用奶煮山羊羔,用奶酪煮绵羊羔。”他们并将肉汤浇奠于地以期丰收。
4. 一种什一,两种时候(申14:22-29)
4.1. 时常敬畏神(申14:23)
4.2. “捐得乐意”(林后9:7)
4.3. 每到三的倍数的年就留在自己的城中奉献助贫,其它的年则需至圣所。(申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