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讲章(30)祭司圣洁的条例(利21:1-24) -《穿越圣经》
利未记讲章(30)祭司圣洁的条例(利21:1-24) -《穿越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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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众朋友,你好。欢迎收听《穿越圣经》这个节目。很高兴我们又在空中见面。《穿越圣经》这个节目希望帮助每位听众能更加明白神的话语,成为遵行并传扬神话语的人。
上一次节目,我们研读与分享了利未记20:1-27的内容,让我们先来重温一下。
利未记20:1-27讲述有关处罚悖逆之人的条例。献祭本该是爱的表达,而不应是野蛮的行径。将儿女献给假神为祭的,是古代异教的重要习俗。以色列的邻国亚扪人,将儿女献给摩洛,作为宗教中的要事,他们认为是献上最大的礼物,可籍此辟邪,或安抚愤怒之神。但耶和华却明确表示,这种行为是可憎的事情,应在选民中严格禁止。无论在旧约或新约时代,神都绝对不愿意接受以人为祭,原因有以下四点:第一,神不是异教的假神,乃是慈爱的独一真神,不需要以人为祭物来安抚。第二,神是赐生命的神,既禁止杀人,又鼓励人谨守神的律法,过健康幸福的生活。第三,神是无助者的神,对孩童显出特别的关爱。第四,神是无私的神,不但不要人流血,更为世人舍弃独生子的性命。
这段经文列举了一系列处罚淫乱罪的命令,刑罚相当严厉。神为什么不能容忍这些罪呢?理由有以下几点:首先,这些罪破坏了已婚夫妇彼此的委身与和谐的关系。第二,这些罪使性病迅速在民中传染和蔓延。第三,这些罪破坏了家庭的神圣,扭曲了心灵的健康。今天,性犯罪在全球各地泛滥,同居者之间的性关系也越来越公开化。社会将性犯罪描绘成具吸引力的事情,使人容易忘记背后的恐怖与后果。神禁止人类行淫,是因为神爱我们,为我们最大的好处着想。
这段经文涉及许多可憎的罪行,这在迦南异教各族中相当普遍。他们的宗教充斥着性爱女神、庙妓和其他严重罪行。迦南人不道德的宗教礼仪,凸显了颓废的习俗,这种败坏的风气会影响所有与他们接触的人。神要建立一个圣洁的民族,对世界有正面的影响,与世俗形成强烈的对比。神不允许选民效法迦南人的习俗,免得神的子民陷入淫荡的罪行中,所以神清楚吩咐以色列人远离性犯罪,以便在应许之地蒙神悦纳与保守。
每个人都关心自己的未来,并时常寻求别人的指点。但是神却警告世人,不要求助于古灵精怪的虚幻之术。交鬼的与行巫术的都应当铲除,因为这些人的信息与能力不是来源于神,不但预测是虚假、不可靠,而且与邪灵相交也是极其危险的。对于未来,我们不需要求问行邪术的人。神赐下圣经,我们可以从神的话语和启示中得到我们想了解的一切真理,圣经的指引和教导才是绝对可靠的。
神颁布给选民的各项律例和法则,都有祂的道理。神并没有将好处隐藏起来不赐给神的子民,神只是不允许选民有招致败坏和惩罚的行为。我们晓得,神为自然界定下了井然有序的运作规律,比如,从高楼跳下会摔死,因为有地心引力。有些人不明白神属灵的定律是如何运行的。神禁止我们做某些事情,乃是因为神不愿人自我毁灭,自甘堕落。当你被世俗所吸引,贪图享受物质上或精神上的快乐时,如果涉及神所禁止的诫命,就要切记这些行为所潜在的危险和后果。这些行为会让你陷在罪恶之中,令你苦不堪言,使你和慈爱的神隔绝。我们应该谨记:神是我们随时的帮助,我们应时刻遵行神的旨意,不要因犯罪惹怒神而遭到神的审判。
利未记11-20章讨论的是有关百姓的律法,21-22章谈到祭司个人洁净的律法。其中有许多地方,祭司的律法和百姓的律法是重复的。根据出埃及记19:5-6的记载,神最初的心意,是要以色列成为祭司的国度。他们在金牛犊事件显露的背逆,使这个完美的理想破灭了。不过到了禧年的时候,这个完美的社会将会实现。那时,整个以色列将成为地上百姓的祭司,地上的百姓就是所有外邦的国家。从禧年直到永恒,人类分成三大族群:一、在新耶路撒冷、耶稣基督的教会,二、地上的以色列国,三、在地上得救的外邦人。
以色列跌倒以后,神拣选以色列的利未支派成为祭司。因此,在以色列有会众、祭司、和大祭司。职位越高,责任也越大;责任越大,生活的要求也越高。今天的教会是君尊的祭司,每一个信徒都是祭司,可以来到施恩宝座前。每一个基督徒都要过圣洁的生活,那是倚靠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的能力。彼得前书4:8-11说:“最要紧的是彼此切实相爱,因为爱能遮掩许多的罪。你们要互相款待,不发怨言。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赐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赐的好管家。若有讲道的,要按着神的圣言讲;若有服事人的,要按着神所赐的力量服事,叫神在凡事上因耶稣基督得荣耀。原来荣耀、权能都是他的,直到永永远远。阿们!”彼得前书2:9-10说:“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你们从前算不得子民,现在却作了神的子民;从前未曾蒙怜恤,现在却蒙了怜恤。”
成为神的子民,生活上当然该有比较高的标准。以弗所书4:17说:“所以我说,且在主里确实地说,你们行事不要再像外邦人存虚妄的心行事。”以弗所书4:22-24说:“就要脱去你们从前行为上的旧人,这旧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渐渐变坏的;又要将你们的心志改换一新,并且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象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神的儿女得救是本乎恩,神呼召他们要活在高标准之下。
基督徒在接受教会事奉之前要慎重地考虑。一旦成为教会同工,信徒就要衡量自己的责任。有些人接受了教会工作之后,又推托不能参加周间、或是周日晚间的服事。如果你觉得不能在教会心甘乐意地参与事奉,当初就不该接受这份工作的。责任和特权是一体的两面。能成为教会的同工事奉主,乃是神赐给信徒的一种恩典,你被拣选了,就应当活出与神的忠心仆人相称的样式来。耶稣基督是我们的大祭司,祂活出与祂职分相称的生命。希伯来书7:26-28说:“像这样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的大祭司,原是与我们合宜的。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须先为自己的罪,后为百姓的罪献祭;因为他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这事成全了。律法本是立软弱的人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后起誓的话,是立儿子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远的。”主耶稣基督是祭司,也是祭物。祂献上了自己的生命,作为罪的挽回祭。
现在,让我们仔细地看看祭司们和大祭司在律法里的权限。
利未记21:1-3记载:“耶和华对摩西说:‘你告诉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说:祭司不可为民中的死人沾染自己,除非为他骨肉之亲的父母、儿女、弟兄,和未曾出嫁、作处女的姊妹,才可以沾染自己。”
在这段经文里,摩西是针对祭司说的。罪的刑罚是死,为的是要他们不要受到罪的污染。身体接触到死尸会被玷污。神许可祭司为至亲的死亡而沾污自己。经文所列举的都是祭司的血亲。神允许祭司对至亲的过世,表达自己的哀痛感伤。在这一点,祭司要像在拉撒路墓前哀哭的主耶稣,对不幸遭遇的人感同身受。但是除了至亲之外,神不允许祭司为任何人玷污自己。他可以在心里哀悼,但是不可以有身体的接触。
利未记21:4记载:“祭司既在民中为首,就不可从俗沾染自己。”
祭司要比一般百姓更严谨地分别为圣。有牧师曾经说过这样的话:“有些地方我不会去,不是这些地方有什么不好,而是我是按立过的传道人,我不愿意让别人感到不舒服。”牧师、执事、长老、主日学老师,以及在教会服侍的人,都应该对自己的言行举止,或出入的场合,要特别谨慎。如果神把我们放在一个肩负重任的位置上,神会保守我们的。
利未记21:5记载:“不可使头光秃;不可剃除胡须的周围,也不可用刀划身。”
剃头、剃胡须、用刀划身,都是外邦人哀悼死者的习俗。在外邦人聚居的地方,祭司不可以随从这些恶习。
利未记21:6记载:“要归神为圣,不可亵渎神的名;因为耶和华的火祭,就是神的食物,是他们献的,所以他们要成为圣。”
祭司服侍的方式,相当于王的酒政,因为“神的食物,是他们献的”。祭司是神的代言人,要有一定的尊严和节制。这也适用在今天的教会。提多书1:7-8记载:“监督既是神的管家,必须无可指责,不任性,不暴躁,不因酒滋事,不打人,不贪无义之财;乐意接待远人,好善,庄重,公平,圣洁自持;”
利未记21:7-8记载:“不可娶妓女或被污的女人为妻,也不可娶被休的妇人为妻,因为祭司是归神为圣。所以你要使他成圣,因为他奉献你神的食物;你要以他为圣,因为我─使你们成圣的耶和华─是圣的。”
这里提到祭司的人品和私生活,因为祭司的身分,是要彰显神的圣洁。祭司不可以娶娼妓、被污的女人,或是离婚的人,因为祭司是服事神的。
祭司让人联想到基督和教会。教会是基督的新妇,基督要将教会洗净,成为圣洁,毫无玷污、皱纹,正如以弗所书5:26-27所记载的那样。特别在分别为圣这件事上,教会领袖更要以身作则。在这里特别要提一件事,有些基督徒是在得救之前离婚的,然而在得救之后,希望成为传道人或者宣教士。有些人是无辜的,因为过去生命中的不幸遭遇,以致在某些职务或事奉上遭到拒绝排斥。拒绝他们的人是得罪神的,因为这些遭遇是在得救以前发生的。这些曾经离婚的信徒,可以装备自己成为传道人或宣教士,也要经得起人的论断。我们必须承认,今天有许多人是离婚的受害者。
还有一件事值得一提,就是在教会里的师母,不是助理牧师,她只是牧师的妻子,那才是她该扮演的角色。师母必须是能为丈夫的职分加分的人,但她不一定要会弹琴、带诗班、领导服事团队等等。
利未记21:9记载:“祭司的女儿若行淫辱没自己,就辱没了父亲,必用火将她焚烧。”
为什么如此严厉呢?因为她父亲的职分。如果祭司的女儿使父亲的职位蒙羞,就当受最严厉的刑罚。
利未记21:10-12记载:“在弟兄中作大祭司,头上倒了膏油、又承接圣职、穿了圣衣的,不可蓬头散发,也不可撕裂衣服。不可挨近死尸,也不可为父母沾染自己。不可出圣所,也不可亵渎神的圣所,因为神膏油的冠冕在他头上。我是耶和华。”
这是第一次提到大祭司。身为神恩膏的大祭司,要向神分别为圣。大祭司戴的冠冕刻着“归耶和华为圣”,是要不断提醒自己谨守职分。大祭司是属神的,他是服事神的。大祭司不可以撕裂圣袍,不可以行为粗暴。在马太福音26:65,当耶稣基督受审的时候,大祭司情绪化地撕裂自己的衣服,就违背了这条诫命。大祭司也不能参加自己父母的丧礼,耶和华的膏油已经浇灌在他身上,大祭司必须全然地献给神,完全地与罪隔离。这让人联想到,主耶稣基督受膏、来到世上,成就天父的旨意,甚至献上自己的生命。主耶稣也要求跟随他的人有同样的心志。
利未记21:13-15记载:“他要娶处女为妻。寡妇或是被休的妇人,或是被污为妓的女人,都不可娶;只可娶本民中的处女为妻。不可在民中辱没他的儿女,因为我是叫他成圣的耶和华。”
大祭司娶的妻子,也要与他的圣职相称。他不可以娶娼妓、被污的女人,或是离婚的妇人。
下面的经文列举不符合祭司资格的条件,包括瞎眼的、瘸腿的、塌鼻子的、发育不全的,有疥癣的,或是有其他残疾的。
利未记21:16-21记载:“耶和华对摩西说:‘你告诉亚伦说: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凡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献他神的食物。因为凡有残疾的,无论是瞎眼的、瘸腿的、塌鼻子的、肢体有余的、折脚折手的、驼背的、矮矬的、眼睛有毛病的、长癣的、长疥的,或是损坏肾子的,都不可近前来。祭司亚伦的后裔,凡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将火祭献给耶和华。他有残疾,不可近前来献神的食物。”
为什么要这么规定呢?就像祭物不可以有瑕疵的,在会幕服事的祭司也不能有残疾。因为祭物和献祭的人都需要分别为圣,这让我们联想到基督的纯洁属性,不论是基督这个人或是他所成就的救赎工作,都是完美无缺的。基督是完全的大祭司。在祂没有任何瑕疵,有的尽是荣美、荣耀和绝对的完美。
利未记21:22-24记载:“‘神的食物,无论是圣的、至圣的,他都可以吃。但不可进到幔子前,也不可就近坛前;因为他有残疾,免得亵渎我的圣所。我是叫他成圣的耶和华。’于是,摩西晓谕亚伦和亚伦的子孙,并以色列众人。”
虽然有残疾的,不能在会幕事奉神,但是他仍然能分享神的供应。这就和外邦人大大不同了。这里有一个属灵的教导,许多基督徒在身体上、道德上、灵性上或许有缺陷。这些缺陷可能会限制他们参与某些服事。但是他们仍然是属神的子民,他们可以享有所有基督徒当有的权利和恩典。
有位牧师曾在主日学教过一位年轻人,当时这位年轻人是初中生,而且是一位非常杰出的运动员,但是有颚裂的疾病,导致语言有障碍。有一天,年轻人告诉牧师说自己想当传道人,牧师对他说:“年轻人,你是一个好运动员,你的语言能力是你的障碍。我建议你在基督教机构从事一些不需要公开演说的工作。”后来,这位年轻人在大学里当足球教练。球员们因着这位年轻人的运动天分仰慕他,他就借此机会和大学生分享基督耶稣,发挥了极大的影响力。
听众朋友,今天的节目时间到了,我们先停在这里。下次节目,我们将进入利未记22章的研读与分享,请大家提前预备并熟读经文。如果你对节目中所分享的内容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你来信询问,我很乐意为你再做说明;若是你生活中有什么难处,也请让我知道,我们可以彼此记念代祷。
我们下次节目再见。愿神赐福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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