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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读圣经:民事诉讼之例(一)

2018年01月02日 编辑:本站

一年读圣经:民事诉讼之例(一)

经文: 晨-申命记17、18章  晚-申命记19、20章
中心思想: 申命记18:9-22

提要
        除了宗教的献祭之例,摩西也规定民法,处理境内百姓争讼之事。圣洁不仅是会幕内的事,真理的公断亦需在日常生活中彰显,摩西以其高瞻远瞩的眼光,提醒百姓三件事:
 1.立王必由上帝拣选;
 2.查验先知预言的真伪;
 3.设立逃城,保护误杀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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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19

20

立王治國

興起先知

保護無辜

先禮後兵

政府法令

民間法令


每日与主同行
        想想看,你最近一次和迷信有关的是那件事?回答这问题前,先看看上帝禁戒以色列人勿随从异邦的恶俗:占卜、观兆、邪术、交鬼等,再比较今日基督徒偶而会做、似乎无害的事。
        .看有关迷信的书或电影。
        .用扑克牌、星座、碟仙算命。
        .用黄历、水晶球决定今天的活动。
        你有没有和耶和华上帝所憎恶的事沾上边?上帝说:「行这些事的民要被赶出这地。」(18:12)属上帝的子民决不能在撒但的事上有份,反省你的生活中有没有那些无关紧要的迷信事情?今天就把它对付掉,因上帝要你完全献身。

默想
        「给我立一个王,否则让我死」
        由于以色列人渴望立王,像四围的国一样(他们都有王治理)。上帝知道就及早给他们立王的律法,虽然直到扫罗才开始,但耶和华的君王与外邦君王是完全不同的。以色列的君王是上帝立约的仆人(17:15),必须遵守所立的约(17:18-19)。外邦的君王是最高权威的象征,在以色列,耶和华乃是至高的权威。

金言
上帝的话安定在天,永不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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