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读圣经:民事诉讼之例(一)
2018年01月02日 编辑:本站
一年读圣经:民事诉讼之例(一)
经文: 晨-申命记17、18章 晚-申命记19、20章
中心思想: 申命记18:9-22
提要
除了宗教的献祭之例,摩西也规定民法,处理境内百姓争讼之事。圣洁不仅是会幕内的事,真理的公断亦需在日常生活中彰显,摩西以其高瞻远瞩的眼光,提醒百姓三件事:
1.立王必由上帝拣选;
2.查验先知预言的真伪;
3.设立逃城,保护误杀人者。
第17章 |
第18章 |
第19章 |
第20章 |
立王治國 |
興起先知 |
保護無辜 |
先禮後兵 |
政府法令 |
民間法令 |
每日与主同行
想想看,你最近一次和迷信有关的是那件事?回答这问题前,先看看上帝禁戒以色列人勿随从异邦的恶俗:占卜、观兆、邪术、交鬼等,再比较今日基督徒偶而会做、似乎无害的事。
.看有关迷信的书或电影。
.用扑克牌、星座、碟仙算命。
.用黄历、水晶球决定今天的活动。
你有没有和耶和华上帝所憎恶的事沾上边?上帝说:「行这些事的民要被赶出这地。」(18:12)属上帝的子民决不能在撒但的事上有份,反省你的生活中有没有那些无关紧要的迷信事情?今天就把它对付掉,因上帝要你完全献身。
默想
「给我立一个王,否则让我死」
由于以色列人渴望立王,像四围的国一样(他们都有王治理)。上帝知道就及早给他们立王的律法,虽然直到扫罗才开始,但耶和华的君王与外邦君王是完全不同的。以色列的君王是上帝立约的仆人(17:15),必须遵守所立的约(17:18-19)。外邦的君王是最高权威的象征,在以色列,耶和华乃是至高的权威。
金言
上帝的话安定在天,永不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