祂为何被称为基督,即受膏者呢?
2022年02月22日 编辑:本站
31问:祂为何被称为基督,即受膏者呢?
回答:因为祂被圣灵所膏,并为父上帝所立,作我们的大先知、我们唯一的大祭司和我们永远的君王。“基督”这名字的意思是受膏者。这是一个希腊文名字,在《约翰福音》1章41节,安得烈说:“我们遇见弥赛亚了。”因此,“基督”这个词在希伯来文中就是“弥赛亚”。在旧约时代,先知、祭司、君王都是要受膏的。以利亚膏以利沙为先知(王上19:16)。关于祭司的受膏,摩西讲的很详细。这种膏油专门用于膏祭司,任何人都不可以按照配方制造,然后用于一般用途。
论到君王的受膏,圣经中有很多例子。扫罗、大卫、所罗门等都是受膏为王。扫罗受膏是用一种容易破碎的瓦器装着的膏油,因为他的国度要被人夺去。大卫受膏时是用不易破碎的角装着的膏油,因为他的国度要存到永远。
受膏到底表征什么呢?第一,被立担任职分;第二、有资格担任职分。很显然,在《撒母耳记上》第十六章所说的就是被立担任职分。上帝差派撒母耳到伯利恒去膏耶西的一个儿子作王,代替扫罗。当时撒母耳并不知道上帝到底要膏耶西众子中的哪一个为以色列的君王,耶和华只是对他说:“因为我在他众子之内预定一个要作王的”(撒上16:1)。撒母耳按照上帝的吩咐献祭,但他并不知道要膏大卫。耶西的众子在撒母耳面前一一经过,撒母耳看着他们的外貌,心里想,耶和华的受膏者必定在他面前。但是上帝一再对撒母耳说:“这不是我要膏的。”撒母耳必须膏上帝所拣选的人。可是,上帝所拣选的并不在七个在撒母耳面前经过的儿子当中。很显然,大卫在父家里不受重视,甚至在撒母耳要来这种特别的场合,大卫还在外边牧羊。后来耶西打发人把大卫叫来。耶和华对撒母耳说:“就是他,你起来膏他。”上帝所拣选的必要受膏。
受膏不但表明人被立担任特定的职分,也表明担任职分的资格。上帝也要大大地赐下祂的圣灵,使被选召的人有资格担任职分。基督也是这样受膏,并且合乎资格。祂从永远就为上帝所立,到了时候也具有了合适的资格。在《箴言》8章23节谈及基督说:“从亘古从太初未有世界以前,我已被立。”然而,只有当祂取了我们的人性后,才有资格担任我们的中保,因为祂不仅必须是上帝,也必须是人。
当然,基督的受膏所用的既不是容易破碎的器皿,也不是不易破碎的角,因为用这两者受膏,不管如何丰盛,都是有一定限度的。但基督是被圣灵所膏:“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因为耶和华用膏膏我”(赛61:1)。祂为三个职分受膏,就是先知、祭司与君王。大卫是君王与先知(徒2:30),麦基洗德是君王与祭司(来7:1)。但基督具有三个职分。
作为先知,祂教导救恩之道。祂用祂的圣言与圣灵来教导人。我们自己不明白这救恩之道,但所有上帝的儿女都会得蒙主的教训(赛54:13)。要完成此事,只有基督能够做到,因为只有祂知道上帝的计划,祂是太初就有的道(约1:1),是我们的大先知(路7:16),上帝使祂成为我们的智慧(林前1:30)。
基督不但在新约时代,也在旧约时代完成先知的职分。祂在世上行走的时候,以及此前此后,都在担任先知的职分。祂在旧约时代教导人,向族长和先知宣告上帝的旨意和计划,主要方式就是通过异象、异梦、直接劝导、显现、乌陵和土明。祂赐下圣灵,使人把祂的话语记载下来(彼后1:21)。索西奴派否认基督的神性,也不承认基督在旧约时代就担负先知的职分。即使在旧约时代,假如没有基督担任先知的职分,人悟性的眼睛如何得蒙光照呢?祂从起初就执行先知的职分,通过两种方面:一是赐给特殊启示,记载在圣经之中;二是光照选民的心灵。
当祂在这个世界上的时候,祂是亲自教导。从约翰受洗之后(太3:16-17),祂就公开执行先知的职分。父上帝不仅宣告说“这是我的爱子”,同时也说“你们要听祂”,这就是印证祂先知的职分。基督揭示了上帝百般的智慧(弗3:10);一切的智慧和知识都在祂里面藏着(西2:3)。基督解释上帝的律法,应用先知的预言,通过神迹与奇事来确立祂的教训(约5)。祂教导的时候像一个有权柄的人,并不像一般的文士一样。然而,在一切事上,祂所带来的并不是与以前所传扬的有所不同的福音,祂也没有改变上帝的律法,像索西奴派及其追随者所主张的那样。祂更没有废除上帝的律法,像邪恶的反律主义者所教导的那样。为了祂百姓的缘故,祂满足了上帝的律法,除去了来自律法的咒诅,从而完美地荣耀了上帝的律法,并且使祂的子民按照上帝的律法行事为人。
基督有资格担任先知的职分,因为祂受圣灵的膏抹是没有限量的。祂不需要升到天上去领受训诲,这是否定基督的索西奴派的谬论。在祂复活之后有四十天之久,主教导的是祂的门徒,并没有教导世人。自从祂升天以后,祂仍然藉着祂的圣言与圣灵,并通过祂的众仆人来教导人。使徒、先知与传福音的都是特殊性的职分;而牧师和教师则是一般性的教会职分(弗4:10-13)。
基督为祭司是按照麦基洗德的等次。有两种祭司的等次,一是按照亚伦而来的祭司的等次,二是按照麦基洗德而来的祭司等次。亚伦的众子作祭司是按照亚伦的等次;但基督不能按照亚伦的等次作祭司,因为祂不属于亚伦家族,也不属于利未支派,祂乃是按照麦基洗德的等次为祭司。麦基洗德为人所生,但他并没有后裔为祭司。他是唯一的祭司,又因他是基于上帝的主权为祭司,所以他是永远的祭司。基督是唯一的祭司,也是永远的祭司,他所献上的是赎罪祭,并且永远活着为祂的百姓代求。亚伦的祭司只是基督的预表。
基督如何执行祂祭司的职分呢?是通过献祭并代求。基督献上了祭物。祭司所献的公牛、公山羊之血并不能除罪。因此,基督献上了祂自己(来7:27)。祂献上自己本身为赎罪祭(赛53:10),因祂在十字架上的血成就了和平(西1:20),我们的良心得以洗净(来9:14)。基督为祂的百姓献上此祭,并非为祂自己而献。说祂为自己而献祭,这是错误的。祂没有必要为自己献祭,祂的献祭乃是为了祂的百姓,为了完全补赎他们的罪,并且是唯独为他们的罪而献祭。
同样,作为大祭司,主耶稣基督只为父上帝所赐给祂的人祈求(约17:9)。祂在世上的时候就为他们祈求。如今祂在天上,也就是非人手所造的圣所中,仍为他们祈求。在旧约时代的赎罪日,大祭司进入至圣所祈祷。基督已升入高天,祂永远住在那里为祂的百姓代求。祂是他们的保惠师,为属祂的人代求(约壹2:1)。祂不仅是一位代求的保惠师,也是使我们和好的保惠师。祂不仅是一位代求的保惠师,而且祂的代求最终必然成功;因为祂的代求就是一个要求:“父啊!我在哪里,愿你所赐给我的人,也同我在哪里,叫他们看见你所赐给我的荣耀;因为创立世界以前,你已经爱我了”(约17:24)。祂的代求基于祂所做出的补赎。祂心中怀有以色列十二支派,昼夜顾念祂的教会。
没有基督在天上的代求,祂中保的工作就不会完成。“祂若在地上,必不得为祭司,因为已经有照律法献礼物的祭司”(来8:4)。基督作为大祭司为祂的子民代求,这对他们而言是何等大的安慰啊!同时,他们也因这位独一的大祭司而得到今世的、属灵的与永远的祝福。
作为王,基督拯救、保护并统管祂的百姓。祂拯救并保护他们脱离撒但、世界与罪恶,用圣言与圣灵治理他们,使他们可以按照祂的道路而行。祂是永远的大君王。将来有一日祂必从祂的百姓领受一切的赞美与敬拜。
以色列的君王之职所预表的就是基督君王的职分。正是为了这缘故,君王的职分才临到他们。当初他们要求立一个王的时候,他们拒绝上帝为他们的王,因为他们并不明白基督君王的职分。在扫罗以后,上帝将祂的仆人大卫赐给他们为王,大卫乃是耶稣为王的预表(耶30:9)。基督是王,祂自己在彼拉多面前如此见证(约18:33-38)。但是。祂的国度不是来自这个世界。因此,基督君王的职分并没有传给教皇,教皇并不是他所声称的基督的代理人。基督的国度是属灵的、永远的,乃是属天的国度。
君王、百姓、律法、特权等等都是属灵的。基督在此作王,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祂了。全世界,甚至邪灵,都服从祂,没有任何能力抵挡祂。唯愿基督在我们中间行使这些职分,以大能光照我们,救拔我们,使我们与上帝和好!在这些职分的施行中,基督使祂的百姓持续不断需要祂在他们中间施行先知、祭司与君王的职分。
第六讲 基督的降卑(32-34问)
基督的境况包括降卑和升高两大境况。我们在这一讲中所要阐明的就是基督的降卑。
基督的境况决定了祂与上帝的公义的关系。涉及到上帝的公义,只有两种关系可能存在:一是负债者的关系,二是与被宣告无罪者的关系。因此,作为选民的独一中保,耶稣基督只有两大境况。因为选民的罪,在祂降卑的境况中,对于上帝的公义而言,祂是负债者;在祂升高的境况中,祂是被宣告无罪者。
基督在其降卑中必须完全补赎祂的选民的罪。论及这种降卑的深度,祂的降卑经过五个阶段,降卑的程度也依次加深:1)卑微的降生;2)受苦;3)受死;4)埋葬;5)下阴间。由于基督的降卑,基督又有四个阶段的升高。祂升高的程序是:1)复活;2)升天;3)坐在父上帝的右边;4)再临审判。我们在这一讲中所要谈及的就是基督的这种降卑和升高。首先谈及的就是基督的降卑。
在前一讲中我们已经谈及基督的降生。就这种降生本身而言,乃是属于基督为弥赛亚的资格。要拯救失丧的罪人,必须有一位中保,这位中保必须是真正的上帝,也是真正的义人。另外,降生也是中保基督降卑的第一步。
基督本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什么样的宫殿都不能适合祂居住,但祂却降生在马槽里;这种卑微是不可思议的。在祂的降生中,祂已经降卑到祂的子民所处的极其痛苦的处境中。祂来就是要受苦、受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