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神同行 属灵短视的结果(2) 20210429
今天我们要思想的经文,仍然是路16:19-31,就是主耶稣所讲关于财主和拉撒路的事。我们再来看一次经文的记载,主耶稣说:
有一个财主,穿着紫色袍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又有一个讨饭的,名叫拉撒路,浑身生疮,被人放在财主门口,要得财主桌子上掉下来的零碎充饥,并且狗来舔他的疮。后来那讨饭的死了,被天使带去放在亚伯拉罕的怀里,财主也死了,并且埋葬了。他在阴间受痛苦,举目远远的望见亚伯拉罕,又望见拉撒路在他怀里,就喊着说:我祖亚伯拉罕哪,可怜我罢,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亚伯拉罕说:儿阿,你该回想你生前享过福,拉撒路也受过苦,如今他在这里得安慰,你倒受痛苦。不但这样,并且在你我之间,有深渊限定,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财主说:我祖阿,既是这样,求你打发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为我还有五个弟兄,他可以对他们作见证,免得他们也来到这痛苦的地方。亚伯拉罕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的话,可以听从。他说:我祖亚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到他们那里去的,他们必要悔改。亚伯拉罕说: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
我们要知道,主耶稣所说的一切话,都是真理,都是永恒不变的,而且都是重要的。主耶稣从来不信口开河,也从来不说一些没有意义或无关重要的话,祂所说的一切话,都希望人能够明白和听从,好从其中得着益处。其实,不管我们明不明白,认不认同,喜不喜欢,主耶稣的话都是真理。
许多时候,我们觉得有些道理实在难以接受,因为有些真理会让我们感到痛苦,但是它同样是真理,因为是出自主耶稣的口,是祂亲口说的。神有些话会让我们感到不安,觉得扎心,因为它在我们里面搅动,叫我们想一些我们不想去想的问题,以及使我们去面对一些我们很想逃避的问题,或者我们要想到过去,想到现在,甚至想到将来。我们都不想去面对一些我们无法控制的事,因为我们觉得即使空想也得不到结果,所以我们就避开不去想它,但是神的话却使我们要去面对。
今天的经文,正如我上一次所说的,是让人读了心会觉得不安的,而这也是主耶稣首次向我们披露出人死后的情况,到底在坟墓的另一端,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呢?人死了之后会怎样呢?上一次我们看过了这故事里的三个人物,今天我们集中来思想23节所说的:
“他在阴间受痛苦,举目远远的望见亚伯拉罕,又望见拉撒路在他怀里。”
这节经文当然是描述财主死后的光景,他在阴间受痛苦,突然之间,他举目看见了亚伯拉罕,然后又看见那早晚在他家门口坐着讨饭的那个拉撒路竟然在亚伯拉罕的怀里享福,得安慰。
经文先是提到了“阴间”,阴间到底是一处怎样的地方呢?根据希腊文所记,“阴间”就是离开世上的死人要去的地方,是跟“阳间”相对的词。希伯来文同样的有“阴间”这个字,意义也相仿,就是离开了世界的人要去的地方,或说所处的状态。
圣经说,财主和拉撒路先后都死了,生前的情况,我们知道已经有天渊之别,一个奢华宴乐,一个却贫病交加,一生痛苦。但是死后,生前富贵的却到了痛苦的阴间去,但是拉撒路却到了亚伯拉罕的怀里,就是乐园的地方。犹太人生前最渴望的,就是在死后可以到亚伯拉罕的怀中,和他们的祖先亚伯拉罕在一起,那是福乐的境界。
为什么当日的犹太人盼望死后所到的地方是“亚伯拉罕的怀里”,而新约却再没有提到呢?我们知道,旧约时代的以色列人,并没有救恩可接受,因为弥赛亚还没有来到,他们还不认识耶稣,他们得救的方法,是相信神的应许,相信献祭代赎的功效,相信流血可洗罪的预表,他们将信心放在神的应许上,因此而得救的。
但是主耶稣来到地上,在十字架上成就救恩之后,我们所相信的对象就是耶稣基督,而不是旧约的各样的预表了。因为耶稣是那最后的祭牲,终极的祭物,祂一次把自己献上成就了永远有效的赎罪,替全人类担当罪过。
耶稣的死是为普天下所有的人的罪,祂成为神的羔羊,去背负我们一切的罪,祂就是世人的救主,是我们要信靠和接受的。一切相信接受耶稣基督做救主的,就有永生,但是在耶稣还没有钉死在十字架上之前,犹太人依然是相信旧约神借着先知所给的应许。来9:14-15说:
何况基督借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他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心除去你们的死行,使你们事奉那永生神么?为此他作了新约的中保;既然受死赎了人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便叫蒙召之人得着所应许永远的产业。
主耶稣所说的财主和拉撒路的这件事,显然是在他钉死在十字架之前,所以一切观念依然是沿用旧约时代的观念。所以耶稣说,两个人死了之后,一个到阴间去受痛苦,另一个到亚伯拉罕的怀里去享福。当财主在阴间受痛苦的时候,偶然间他举目观看,就远远的看见了亚伯拉罕。不但这样,他还看见拉撒路在亚伯拉罕的怀里。
弟兄姊妹,我们要来思想的,就是一个没有神而离开世界的人,或者说一个在今生忽略神的人,他们死后就要到阴间受苦。人死了绝对不会变做孤魂野鬼,飘来飘去,那不是圣经的说法。人死后乃要到一定的地方去。不信耶稣的人要到阴间去受苦,而相信耶稣的人,主耶稣应许我们说:“我去原是为你们预备地方去,我若去为你们预备了地方,就必再来接你们到我那里去,我在哪里,叫你们也在那里。”所以离开世界是到主为我们预备的地方,与他永远同在,保罗说这是“好得无比”的。然而,人如果没有耶稣而离开世界,结局就会像财主一样,到阴间去受苦,那是必然的结局,无法逆转。
另一方面,人一旦跨过死亡,他们就立即知道了自己的命运,到底他们要往哪里去。也许有人会问:“这说法不是跟帖撒罗尼迦前书保罗所说的有抵触吗?保罗不是说信耶稣的人离开世界就是睡了吗?”他们以为信耶稣的人,一旦离开世界,就被放在坟墓里,一直睡着,等候耶稣基督的再来。其实,保罗的原意是什么呢?保罗从来没有说信徒死后他们的灵魂是睡了的,没有知觉的。保罗所说的“睡了”,是要回应当日信徒心里的困扰而说的,因为当时的弟兄姐妹还不太明白耶稣再来和信徒复活的道理,他们为着所爱的人离世而感到痛苦伤心,因为死亡带来了恐惧和不安。所以保罗安慰他们说,信徒离世就好像睡了觉那样,是暂时的,还会有醒来的一天。到耶稣再来的时候,他们的身体就要复活。
保罗所指的睡着,只是指着信徒的身体而已,并没有说灵魂也睡着。如果信徒离世之后,灵魂也跟身体一样睡着,保罗就不会说,“我若离世与基督同住,真是好得无比了。”由此可见,信徒离开世界,他的身体是躺在坟墓里,是睡着了,表示还要起来。什么时候呢?到主耶稣再来的时候才复活过来。但是灵魂却在离世的那一刻已经到神那里去,和祂永远在一起,这才是基督徒应该有的死亡观,是弟兄姐妹对死亡应该有的态度。我们不必恐惧,也不必绝望,因为死亡并不可怕,我们一旦跨过死亡,就进入永恒去与基督同在,那就是乐园的地方了。
“身体睡着”是一件好事,试想每天晚上,我们上床就寝,经过一天的疲累和劳碌,能够躺下来好好睡一觉,多么舒畅。当我们熟睡之后,就没有知觉,只有潜意识在活动。等到我们恢复知觉的时候,已经是醒来了。信徒离开世界也是一样,好像睡了一觉那样,不知不觉的,到恢复知觉的时候,已经醒来与主同在了,和信徒相认了。我们可以展开新的一页,可以有新的境界,就好像在地上展开新的一天那样,是美好而又充满着朝气的。
我们离开世界,神收回我们的气息,闭上眼睛的一剎那,就立刻到主耶稣基督那里,永远和祂在一起,那是好得无比的美事,比任何事情都来得完美,这是保罗羡慕不已的。拉撒路就是这样,虽然一生贫苦,似乎从来没有好日子过,贫病交加,饱受奚落歧视,但是因为他信神,所以当死后就被天使带去,放在亚伯拉罕怀中,从此享受与神同在的福乐。
我要强调的就是,不论是信耶稣的,或是不信耶稣的,当跨过死亡以后,将来的归宿就立刻知道,而且立刻到那里去,而不是等待千百年之后,到耶稣再来时才能知晓,而是马上就知道的。信耶稣的人立即到耶稣基督那里去,而不信耶稣的人马上到阴间,到没有耶稣同在的地方去受苦。
另一点我要分享的,就是财主在阴间中所说的话,路16:23-24说:“他在阴间受痛苦,举目远远的望见亚伯拉罕,又望见拉撒路在他怀里,就喊着说:我祖亚伯拉罕哪,可怜我罢,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不信耶稣的人,死后要到阴间去受苦,那是一处痛苦的地方。当财主正在受痛苦折磨的时候,突然举目看见了亚伯拉罕,又看见熟悉的拉撒路就在亚伯拉罕的怀里,以为有救了,于是呼求亚伯拉罕的帮忙。
从财主的哀求中,可见他所求的其实并不过份,他没有要求亚伯拉罕把他救出这可怕和痛苦的阴间,他因为在火焰里一直受苦,所以感到极度口渴,而他所求的,只是让拉撒路用指头尖蘸一点水给他,让他可以舒缓一下口渴之苦罢了。这要求并不过分,可是亚伯拉罕坦白的告诉财主,绝不可能。不是因为亚伯拉罕没有怜悯之心,不是因为这个要求拉撒路办不到,而是因为中间有极大的深渊在隔阻着,所以是不能互通的。
其实,阴间或地狱里,是否真的有熊熊烈火在把人烧的呢?不一定照字面解释。事实上,财主所提到的苦,是精神上和感受上的苦,过于他身体所承受的苦,只是主耶稣在这里用火来形容。那就是说,那种痛苦的感觉,就好像有火在烧一样,极之难受和痛楚,是说不出来的痛苦。
圣经希伯来书说“我们的神乃是烈火”,这是和“神是爱”相对的。实际上,一滴水对于一个被火烧的人来说,根本就起不了任何作用,因为那痛苦是那么的深。然而,从财主的话里,我们可以看出一件事,就是人如果没有基督而离开世界,他们所要忍受的苦,是远远超过我们所能想象的。
当亚伯拉罕拒绝了财主要水的请求之后,亚伯拉罕接着说25节:“亚伯拉罕说:儿阿,你该回想你生前享过福,拉撒路也受过苦,如今他在这里得安慰,你倒受痛苦。”这番话有什么含意呢?那就是说,人到了永恒之处受苦的时候,依然会记得生前所发生的事情,他们依然是有记忆的,他们会记得生前的种种,知道自己生前做过些什么事。
亚伯拉罕提醒财主,“你生前享过福,拥有一切美好的东西,但拉撒路却受尽痛苦和白眼,活着生不如死。但是现在,两人都离世了,拉撒路在亚伯拉罕怀里享受安慰,但财主却要受这些痛苦的煎熬。”
许多人说,人最大的痛苦是依然有记忆,要是人死后什么都记不起,脑海一片空白,只是在受苦,或许还会好过些;但是想到死后人依然有记忆,但却在受苦的话,此情此景又情何以堪呢?相信将来有很多不信的人在地狱中,会无限后悔,会后悔生前没有好好听信福音,不到教会去,不肯承认罪过,不肯这样那样。要是他们生前信了耶稣,要是他们在死前接受了耶稣,情况就不会像今天那样,但可惜一切都已经太迟了。
弟兄姊妹,我不是在挑剔和批评,事实的确是这样。我不想讲一些让你难过的信息,但是我不能不说,因为我不希望将来你受到更大的损失和痛苦,因为真理是这样,你要明白要知道,然后严肃的响应。
神爱世人,祂差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来为你受死,然而神的这份大爱并不保证你不用到地狱去,因为你得尽上自己的责任,就是去相信接受神的拯救,让祂赐你永生,洗净你一切的罪。要是你不这样依着去做,神即使多么爱你,你拒绝让祂拯救你的结果,就是把自己推到永远的灭亡里。
路16:26说:“不但这样,并且在你我之间,有深渊限定,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我们要留意这段说话,要知道,在永恒的这边或那边是神所定的,中间的深渊,也是神所设的,人绝对不能从痛苦这边,踏进福乐那边;又或者从福乐那边,踏进痛苦这边。这个深渊,是没有桥梁衔接的,那是永远绝对分隔着的,人不要想有一天奇迹会出现,因为那是不可能发生的事。
有些人以为,“即使人生前犯了罪,只要死后到炼狱去,经过一段长的时间受苦,最终都可以到天堂去。”那就是说,只要他们经历一段时间的受苦,就可以赎罪,但是这种说法是完全没有圣经根据的。圣经从来没有炼狱的说法或含意出现,不管人认为不信耶稣的人经过炼狱之后就可以过渡到天堂,又或者以为信了耶稣的人,一样要经过炼狱,到完全洁净之后,才可进入天堂,两者都是错误的。
要是人认为信了耶稣的人,也得短暂时间到炼狱去,他们就是以耶稣基督的救恩是不完全的,是有瑕疪的,是不足够拯救他全然进入天堂的,那就等于把主的救恩功效打了折扣,那是万万不可接受的。耶稣是神所差来的代罪羔羊,是除去世人罪孽的,祂只一次把自己献上,钉死在十字架上,就完完全全的把全人类救赎出来,那是全备的救恩,是能够实时把我们带入天堂去的。
当然,没有人会喜欢圣经里提到的审判,我们都喜欢听人所发明的理论,因为使自己听得舒服些,也让自己感觉有更多的盼望;然而我们要很小心,因为最终神会按祂所定的原则去行事,去对待世人,去审判不信祂的罪人,我们不要自欺,以为自己信什么,将来所发生的就是什么。而要明白圣经的教导,然后及早准备,为自己的永恒作打算。所有离开世界的人,结局已经定了,神是按那人生前的决定和意愿去让他进入永恒的归宿的,那是不能逆转的事。即使财主苦苦哀求亚伯拉罕,也于事无补。
最后,财主向亚伯拉罕还作了另一个恳求,就是路16:27-28所说的:“财主说:我祖阿,既是这样,求你打发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为我还有五个弟兄,他可以对他们作见证,免得他们也来到这痛苦的地方。”这到底是个怎样的恳求呢?财主知道自己祈求已经绝无希望,他就想到自己还在世上的家人,他的五个兄弟,他们将来的结局很可能也和他一样,这是财主不想见到的事,所以他恳请亚伯拉罕打发拉撒路回到人间,向他的五个兄弟作见证,带领他们认识神。
只可惜这最后的一个恳求也被亚伯拉罕婉拒了,路16:29说:
“亚伯拉罕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的话,可以听从。”在耶稣的当日,犹太人普遍都熟悉摩西的律法和先知书,其实那已经足够引导他们去认识和相信神了。只是财主还不甘心,他依然缠着亚伯拉罕不放,他说:“我祖亚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到他们那里去的,他们必要悔改。”这是财主的见解,他想如果由拉撒路回去向他的兄弟说话,必然加倍有说服力。只是亚伯拉罕说:“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
弟兄姊妹,我们得明白一件事,帮助人认识耶稣基督救恩的,是福音的信息,是因为我们传扬耶稣的名,和祂所成就的救恩,而绝对不是靠什么噱头,什么有号召力的人物来作宣传。人如果要悔改,单靠圣经中的信息已经可以,神透过圣经已经对我们的心说话了,但人如果心硬,没有信心与所听见的道调和,即使有什么神迹或奇事,人依然是不信的。这其实是暴露了人心刚硬的情况,不是我们用什么方法可以扭转的。
其实,耶稣在世的时候,曾经使另一个拉撒路复活,他是马大和马利亚的兄弟,他已经死了四天,但借着耶稣的大能力,使他复活过来,可是周围的人有什么反应呢?是不是每一个人都因为看见拉撒路复活而相信耶稣呢?当然不是,实际的情况是“从那日起他们就商议要杀耶稣。这是败坏和堕落的世人对神迹的反应。所以,亚伯拉罕拒绝财主的请求也是有根有据的。但愿我们都不会犯像财主所犯的那三个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