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生活准则 天天天言6月19日
天天天言6月19日:朝圣者的生活准则
第19天
彼得前书二章11至25节
11亲爱的弟兄阿,你们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劝你们要禁戒肉体的私欲;这私欲是与灵魂争战的。
12你们在外邦人中,应当品行端正,叫那些毁谤你们是作恶的,因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在鉴察(或作:眷顾)的日子归荣耀给神。
13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
14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
15因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们行善,可以堵住那糊涂无知人的口。
16你们虽是自由的,却不可借着自由遮盖恶毒(或译:阴毒),总要作神的仆人。
17务要尊敬众人,亲爱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
18你们作仆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顺服主人;不但顺服那善良温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顺服。
19倘若人为叫良心对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这是可喜爱的。
20你们若因犯罪受责打,能忍耐,有什么可夸的呢?但你们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这在神看是可喜爱的。
21你们蒙召原是为此;因基督也为你们受过苦,给你们留下榜样,叫你们跟随他的脚踪行。
22他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诈。
23他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只将自己交托那按公义审判人的主。
24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因他受的鞭伤,你们便得了医治。
25你们从前好像迷路的羊,如今却归到你们灵魂的牧人监督了。
新约有多处经文为基督徒提供了生活的指引。如今,我们尝试把这段经文所提出的指引分列如下:
过圣洁的生活。(11节)
品行端正。(12节)
遵守地方的法律。(13-15节)
谨言慎行,不要滥用自由而犯罪。(16节)
尽忠做好主人吩咐的工作。(19至20节)
若受到虚假的指控,要学效基督的榜样。(19至20节)
牢记基督的榜样。(21-23节)
以「在罪上死,在义上活」的态度来过活。(24节)
顺从大牧人的引导。(25节)
彼得在第11节劝勉信徒,要以上述的标准来过活。他提醒我们,我们就像一个旅客,来到另一个国家暂居,所以我们必须活出美好的行为,否则便会令我们所属的国家蒙羞。
基督徒可能要与未信的家人一起生活,但他们的行事为人,却必须坚持信徒的原则,不随波逐流。如此,他便能够在他们面前为信仰作美好的见证。
这些行事为人的准则,涵盖了基督徒生活的每一方面,包括他的私生活、家庭生活、与上司的关系,以及公民的责任。我们无论作什么,都要以基督作为典範,因为基督从没有犯罪,也没有任何不忠实的行为。
我们能够做得到吗?当然可以。只要我们在神面前立志,祈求神的帮助,圣灵就必加力和帮助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