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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人物:法利赛人(Pharisees)─自以为义的人

2016年06月02日 编辑:本站

 圣经人物:法利赛人(Pharisees)─自以为义的人

 
经文: 马可福音七1~10;马太福音廿三1~36 
钥节: 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路十四11) 
 
参考经文: 拉七11,12;太十五1~6;路十八9~14;徒廿六5;腓三6;加一14 
 
提要
        在耶稣的时代,犹太人有五个著名的党派,法利人、撒都该人、爱色尼人(苦修派)、希律党人,以及奋锐党人,在我们研读新约圣经时,应该对他们也有所了解,才能更明白圣经中有关的教导。
 
        法利赛人的起源可追溯至以斯拉时期,到主前三世纪,哈西典人对马加比王朝的统治者感到失望,于是分离出来发展成为法利赛派,以会堂为活动中心。法利赛人确信两重律法,一是写下来的律法(摩西五经),一是口传律法(拉比代代相传的传统)。也因为他们将口传律法看成与圣经有同等权威,而和福音信众起了衝突,他们遵守「祖宗的遗传」而废了上帝的道,法利赛人的规条多得令人烦恼,却是可以做得到的。那些严谨遵守拉比传统的人,误以为自己的行为已满足上帝的要求,因此并不需要上帝的怜悯。(路十八9~16)
 
        他们竭力讲求律法字面的意义,只注意外表的行为,却忽略了律法的精义,和内心的敬虔与谦卑。主在马太福音廿三章中责备他们:能说不能行。把难当的重担搁在人的肩上。喜爱高位。假冒为善。不行公义怜悯、信实。里外不一。但也不是所有的法利赛人都是这样的,他们之中也有部份是真正有智慧的法利赛人。(可十二34;约七50,51)
 
默想
1.犹太的大默经曾对法利赛人作七种不同的描写:「肩头」型,将善行挂在肩头上。「等一会型」,藉口拖延行善。「头破血流」型,有些法利赛人,为了避免瞧见妇女,闭目而行,撞上牆壁,头破血流。「粉饰」型,自命清高,标榜圣洁,使人不敢侵犯。「讨价还价」型,对上帝的态度是恐惧战兢。真正具有「爱心行善」的法利赛人,在今天的教会中,是否仍有这些形式的基督徒呢?
2.主要我们追求比法利赛人更高的义:「你们要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样。」(太五48)但不是靠自己,乃是靠圣灵。
 
祈祷
主啊!让我们学会谦卑跟随您,牢记您的提醒:「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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