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伯记:第18讲约伯对琐法的第二次回应(伯21:1-22:30)
约伯记:第18讲约伯对琐法的第二次回应(伯21:1-22:30)
来源:真道分解 讲员:李重恩
1. 约伯回应琐法的话(伯21:1-34)
1.1. 约伯对自己的情绪有了进一步的控制,对朋友的态度,也不像先前般的激动与失控。
1.2. 约伯先请他的朋友们给他说话的权利,然后理性冷静地指出琐法的错误。
2. 约伯反驳琐法的三个论点:
2.1. 约伯指出恶人在世长久亨通(伯21:7-16)
2.1.1. 恶人的欢乐并非如琐法所说会转瞬即逝、不会长久,反而拥有平安、尽享福乐地离开人世。
2.1.2. 恶人不单不晓得神的道,且对神藐视,在世上:“享大寿数”“势力强盛”;儿孙成群“家宅平安无惧”“诸事亨通”。
2.2. 无论恶人或义人,一生安乐或是一生忧患,最后都要面对死亡(伯21:17-26)
2.2.1. 恶人死时不如琐法所说,是得着灾祸,或是英年早逝,倒是有人,其中也有恶人“至死身体强壮,尽得平靖安逸”;
2.2.2. 但又有人,其中也有义人“至死心中痛苦,终身未尝福乐”。
2.2.3. 约伯认为死亡不能解释为神公义的报应,无论一个人生前怎样,道德行为如何,都要面对死亡,同样在尘土中被虫子所遮盖。
2.3. 约伯指出恶人的住处不如琐法所说必归于无有(伯21:27-34)
2.3.1. 约伯知道朋友是“诬害”他,因为朋友们是想用约伯的经历证实恶人必然灭绝。
2.3.2. 约伯的论据是有见证人的,可以随时指出恶人的居所仍是阔大宏伟。
2.3.3. 约伯无法接受朋友的报应论,因为神根本没有在恶人死时进行审判。
3. 约伯虽然内心困惑,完全不明白恶人为何亨通。但他愈辩愈冷静理性。约伯对自己的经历,和对神的认识有两方面的大突破。
3.1. 约伯在指斥朋友说话充满漏洞与错误的同时,想通了一个真理:恶人的遭遇不能说明神报应的公义。
3.1.1. 恶人的恶是人所共知的。因此恶人健康、平安、有福地离开人世,不能因此证明他们是义人。
3.1.2. 义人终身不得安乐,他所受的苦难,也不能证明他是恶人。
3.1.3. 无论是义人还是恶人,都不能以他的遭遇来证实这是神报应的结果。
3.1.4. 这个结论带给约伯很大的安慰。虽然他不知苦难的来源,但他相信他所遭遇的苦难,不是因他犯罪的刑罚,更不是神审判的结果。
3.2. 约伯不因眼见恶人享尽福乐、凡事亨通、儿孙满堂才离开人世,而生羡慕之心,更不会因而追随他们。
3.2.1. 伯21:16“恶人所谋定的,离我好远”:意思是他不能与恶人苟同,决不会跟从恶人的路径而行。
3.2.2. 约伯再次申明不与恶人同类,不应被列在恶人之中。在神面前,他仍是纯正的。
3.2.3. 约伯虽然无故遭遇患难,眼见恶人却凡事顺利,但约伯没有因此而心生嫉妒,灰心不再行义,或是自怜地埋怨所遭遇的不幸。
3.2.4. 约伯相信恶人亨通,义人受苦都是不由自己。
3.2.5. 约伯坚持圣洁的生活,行善是人所当尽的本分,不是因为要得福或是惧怕受罚。即或因此经历不幸的遭遇,他的操守也不会改变。
4. 总括第二轮辩论
4.1. 约伯坚持自己是纯正的,他的受苦与犯罪无关。
4.2. 约伯无惧死亡,相信到末了神必为他主持公道。
4.3. 虽然看见恶人一生兴盛而没有遭遇任何如他朋友所说的苦难,但约伯仍持守他的纯正,他不会羡慕恶人而行恶。
4.4. 约伯对他自己所受的苦难,有了更新的体验。约伯相信恶人终身没受刑罚不代表他是义人,而义人终身尝尽苦难也不证明他是恶人。
4.5. 约伯的发现带给自己极大的安慰,虽然苦难之谜仍然未能明白,但他的信心再攀高峰。
5. 约伯与他三位朋友的第三回合的辩论(伯22-26)
5.1. 第三个回合的辩论中,以利法仍然是第一个发言人,但琐法却没有在这个回合中出现,可能他已经再没有什么可说,或不愿意与约伯对话。
5.2. 三论辩论,有学者的分析指出,
5.2.1. 第一轮辩论的主题是有关神的公义,并罚恶赏善的报应因果;
5.2.2. 第二轮辩论的主题是神公义的安排,并因果的事实,列举恶人的厄运;
5.2.3. 第三轮辩论没有特别的重点,只是一再论述上文所提及的。
5.2.4. 在第三回合的辩论中,约伯的朋友们没有改变,仍不遗余力地责备约伯,并力迫约伯悔改。
5.2.5. 第三回合的开始,以利法是第一个发言人(伯22章),约伯的回应(伯23-24章)。
6. 以利法更严厉地责备约伯,并指证约伯的罪行,力劝约伯悔改得神的拯救(伯22:1-30),中心思想在伯22:4。
6.1. 论人与神的关系(伯22:1-4)
6.1.1. 以利法指出,神不用从人身上得着什么好处。人有智能或是有好的行为,只是对己有益,但对神来说是没有任何的好处,或加增神什么。
6.1.2. 人也不能把自身的敬虔当作谋利的途径。
6.1.3. 神不可能因约伯敬虔而审判惩罚他,反而因为神是位公义者,他必罚恶赏善。
6.2. 以利法具体地指控约伯的罪行(伯22:5-11)欺压穷人得利、对受苦者不肯帮助,连基本需要也漠视不理、对忧伤者不予关怀。
6.3. 以利法再论到神的作为(伯22:12-20)
6.3.1. 神是高超,但他也顾及人;
6.3.2. 质询约伯是否仍要行恶人的道,若这样,神必定会剪除他。
6.4. 以利法劝谕约伯悔改(伯22:21-30)
6.4.1. 约伯要认识神,认为约伯因无知才说出虚妄的话。若约伯真正地认识神,就必再得平安的福气;
6.4.2. 要约伯顺服神,将神的话存记在心才能过顺从的生活;
6.4.3. 求约伯悔改归正。因为约伯实在有太多罪愆,呼吁约伯从根本除掉任何不义,神必会再建立他。
6.4.4. 具体地指出约伯要悔改,就是除去贪心(伯22:24)。以利法认为约伯一切不义之主因,就是有贪心。
6.4.5. 呼吁约伯要视珍宝如粪土,视黄金如石头,全能者才将他当作至宝,他才会再次享受因神而得的喜乐,生活有亮光,救恩才会再临。
6.4.6. 鼓励约伯祷告倚靠神,神必会垂听,而且必会获拯救。
7. 以利法所讲的并非全部虚言,但对约伯来说却不中用。
7.1. 以利法的言论仍属于理论层面,不单没有解答约伯最根本的问题:为何义人会受苦,反而以他的理论压倒约伯,迫约伯认罪。
7.2. 许多人会问许多问题,但很少人愿意像约伯一样执着,去辩论、呼求,等待神给答案,甚至满口埋怨地随便放弃了追寻,结果失去了许多宝贵的经验,最重要的是失去了经历神是那位又真又活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