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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人物:施洗约翰(六)──约翰是点著的明灯。(约五35)

2015年10月09日 编辑:本站

圣经人物:施洗约翰(六)──点的明灯

 
经文: 马可福音六14~29;约翰福音五35
钥节: 约翰是点著的明灯。(约五35)
参考经文: 箴廿27;太十四1~12;弗五14
 
提要
        施洗约翰被囚在死海东侧的马加陆斯城堡大约有一年之久,他的门徒被允许去看他,将外面世界的消息报告给他,也将主的行踪和所行的神蹟都告诉他,这是约翰最大的安慰和鼓励。「希律知道约翰是义人、是圣人」,他多次被召见去见希律,希律内心矛盾,一方面尊敬他,却又怕他,希望保护他,却拗不过希罗底对他的恨意。希律王的态度反覆无常,游移不定,最后,在希律的生日宴上,这位重获信心的主僕,勇敢面对那位暴君的刀剑。虽然他的身体无助地倒下,但他的灵魂得著了自由,他回到上帝永恆的怀抱中。几个月之后,希律听见耶稣的事蹟,这位饱受良心鞭鞑的暴君害怕地说:「施洗约翰从死里复活了。」
        主耶稣曾三次讚扬约翰(太十一11;路七26;约五35),这是祂不曾加给任何人的。其中最特别的称讚是:「约翰是点著的明灯。」主耶稣用了两个相同的形容词来说:(1)「点著的」形容约翰的生命是为上帝燃烧的。(2)「明」亮的形容约翰的生命是光灿的,照耀当时的黑暗。值得注意的是,约翰是「灯」,而不是「光」,基督才是光。光来了,就不再需要灯。当耶稣说出这称讚的话时,约翰短暂的事奉已经结束。他的「灯心」已经为主燃尽,约翰的一生浸濡在圣灵的油里,被主的火点著,为那「真光」作见证,叫众人因他(施洗约翰)可以信。
 
默想
1.灯心的存在只是为了消耗,只有当它浸在油裡,一寸寸的燃烧自己,才能发出光芒,约翰的一生正是如此。让我们记住:若要发光,必须先燃烧,为主发光,服事主是需要付代价的。
2.约翰在被囚的日子中,继续为主发光,在那阴暗的地窖里,当他发出最后一丝微弱的光芒时,他已将那一代的人,引入基督的光中。我们被点燃,为叫我们点燃别人。从基督得来的光,可以分享给世人,每一位被上帝恩典点燃的基督徒,都像施洗约翰一样成为「点著的灯」。
 
祈祷
主啊!灯心人皆有之,端看情愿被什麽样的火来点著,是慾火,狱火,或者是圣灵之火,我们愿献上,求主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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