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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灵读经:传福音的恩赐(三)条件

2017年09月22日 编辑:本站

圣灵读经:传福音的恩赐(三)条件

经文: 赛六8;太廿八19;可十六15;徒一8
钥节: 我又听见主的声音说:「我可以差遣谁呢?谁肯为我们去呢?」我说:「我在这里,请差遣我。」(赛六8)

参考经文: 路二10;罗一16;徒八35

提要
        就上帝为教会所定的旨意来看,「传福音的」恩赐和职分是至为重要的。从教会的历史中,我们会发现那些忽略、甚至不愿支持传福音事工的教会,得救的人数,无法按着上帝的心意而增加,渐渐会变成没有生命力,停滞不前的教会,因为他们停止向外宣教的异象和事工。反之,若教会重视「传福音的」恩赐和职分,始终热切关爱失丧的灵魂,并且力行宣教的事工,那么教会必充满活力、满有拯救的大能。借着救恩信息不断的宣扬,信主的人数也会持续增加,教会就能呈现惊人的成长。历史告诉我们,每一次教会的大复兴,必定是伴随着「传福音的」运动,和圣灵的工作而来的。

        从圣经的教导和实际的经验中,我们能归纳出具有「传福音的」恩赐和职分之人,基本必备的条件。首先,必须清楚这是主的呼召和上帝的托付(赛六8;太廿八19;可十六15)。自古至今,上帝的呼召是不曾间断的。如祂对以赛亚所说的:「我可以差遣谁呢?谁肯为我们去呢?」主在世上也一再呼吁:「来跟从我!」,「你们要去!」,保罗也提醒我们:「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可见,清楚呼召和托付,是成为「传福音的」者的首要条件。

        其次,每一位福音使者,乃是靠上帝的话来传讲(徒八35)。因为他所传讲的信息,是从上帝那儿来的,不是依自己所好,也不能凭着自己的口才,必须是从圣灵而来的信息,方能带着能力,福音才会产生果效(罗一16)。
        第三,传扬福音是不分任何对象的。不论何种国籍、种族、性别、年龄,每人都有享受并且接受福音的权利,因为这福音乃是关乎「万民」的(太廿八19;可十六15;路二10)。
        第四,「传福音的」足迹是不限地域,是遍布全地的。主也给我们一个很好的指示:由亲而疏,由近而远,直到地极,作主的见证(路八1;徒一8)。
        当然,我们还可以从圣经中找出更多的条件来加以研读,但最重要的是,我们必须有一颗爱主、爱灵魂的心,并且愿意付上任何代价,为福音献上一切。

默想
1.「传福音的」恩赐和职分看似简单,却不是每个人都愿意领受和投入的。因为一旦接受这项呼召和托付,就必须舍己背起十字架来跟从主,那是必须付上舍己代价的。
2.一个真正有「传福音的」恩赐者,就必须体认:只去主要我去的地方只传主要我传的话语。不论何时,不论何地,不论是何对象,我都愿意。但愿我们也能对主说:「主阿!我在这里,请差遣我。」

圣灵的应许
1.我又听见主的声音说:「我可以差遣谁呢?谁肯为我们去呢?」我说:「我在这里,请差遣我。」(赛六8)
2「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太廿八19)
3.祂又对他们说:「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可十六15)

在圣灵里祷告
        亲爱的主阿!「传福音的」恩赐和职分看似简单,但受这项呼召和托付,就必须舍己背起十字架来跟从主。主阿!唯愿您擦亮我们心灵的眼睛,得见为福音摆上舍己的背后,荣耀的冠冕正等待着我们。奉主圣名,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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